10月16日,市教育局召开襄阳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宣传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前置教育引导,推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良性发展。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边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双方要重视起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法》的出台让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有法可依,对妄图通过违法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不法培训机构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市场,充分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约束了校外培训不法经营行为。各监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育情怀,坚守教育初心,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强化安全管理,让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安全感,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维护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学习法规,经营要规范起来。要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及时向非学科类机构转型,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培训范围。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在监督检查下进一步查漏补缺,规范经营。要以党建引领健康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机制,理顺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培训机构党建管理办法,把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合起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决依法行政,执法要联动起来。各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宣传,做到懂法、知法,加大对执法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经费政策支持,配强科室人员,配足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化培养工程,切实提高校外培训执法人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要规范司法程序,自觉接受社会、上级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的监督,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要落实属地责任,明确执法主体单位。
会上,市教育局传达了国家、省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任务。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分别对艺术、体育类机构和科技类机构办理设立/变更核准书》及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了深入剖析解读。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发起守法经营倡议书,并现场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各县(市、区)相关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校外培训机构法人参加本次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