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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时间: 2024-06-04
时间: 2024-06-04

襄阳市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数字化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教科2024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统筹解决中小学师生数字化终端配置问题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以教育数字化转型为突破口开辟襄阳教育发展新赛道、打造襄阳教育发展新优势,赋能教育强市建设,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补齐短板、建强示范、应用为王、塑造品牌”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全面赋能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学校治理和教育创新,以教育数字化的实际成效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26年底,校园数字环境、教育数据中心、教育数字应用等教育数字化体系进一步健全,师生数字素养大幅度提升,各类学校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典型应用场景和试点探索初步形成推广示范效应,襄阳教育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初见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教育数字底座

1.完善襄阳市教育数字底座建设。依托湖北教育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襄阳市智慧教育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完善襄阳市教育数据中心功能,规范数据标准、推动数据流通、挖掘数据价值,为各类教学和管理平台基础数据存储、汇聚、应用、管理和维护提供统一支撑,完善对全市教育数字化底层数据支撑能力。实现襄阳市智慧教育平台、名校名师资源平台接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推进用户统一互认、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装备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202412)

2.延展教育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托省教育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高清视频会议、公文传输延展到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中心学校。提升可视化应急指挥调度功能,逐步将全市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明厨亮灶视频监控和校车管理系统等接入平台。(责任单位:市装备中心、办公室、安全科、后勤中心市直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12月)

3.大幅度提升襄阳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优化襄阳名校名师资源平台建设、提升资源汇聚和优质资源辐射能力,高质量服务襄十随神城市群、南襄盆地,以及援疆援藏,建设、形成襄阳优质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带动和引领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装备中心、基教科、市教科院,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提升教育教学数字化应用水平

1.实施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行动。落实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加快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加快补齐中小学校数字化基础设施短板,班级多媒体教室实现全覆盖,网络带宽满足使用需求,教师终端达到人手一台,生机比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推进职业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建设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图书馆等人机融合、虚实结合的智能学习空间。按照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数字校园建设评估,全面推进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装备中心、基教科、职成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将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情况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和评价内容,充分发挥智慧教育平台对课前课中课后等教学全环节的支撑作用,推进整省试点区和学校培育典型应用案例,逐步推动各学段全覆盖常态化应用。推进襄阳特色优质教育资源上线,建设中小学德育(思政)数字资源50节、劳动教育数字资源 50节、襄阳“好课堂”数字资源200节、“精品课”数字资源 100节。(责任单位:市教科院、基教科、职成科、市装备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12月)

3.实施数字化赋能教联体建设行动。用好全省教联体管理服务平台,对教联体学校办学、教师交流、学生发展开展常态化监测和统筹管理。推动襄阳市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接入省管理服务平台,为教联体课程实施、教学研究、质量评价和日常管理提供支撑。每所教联体成员校至少建有1间交互式多媒体教室,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鼓励学校聚焦课堂质量和“双减”要求,广泛开展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课堂和情景化、个性化、游戏化等教学模式变革,支撑规模化教育下的个性化学习。(责任单位:基教科、市教科院、市装备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12月)

4.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变革。聚焦服务襄阳优势特色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能学、辅教、促改”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自主开发或校企合作开发各类虚拟仿真实训平台,有效解决实训教学过程中的“高投入、高难度、高风险,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问题。(责任单位:职成科,各职业院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提升教育治理数字化水平

1.实施教育治理数字化工程。统筹推进各类教育业务管理及分析决策模型建设,建成基于教育统计静态数据和动态生成数据的教育“一张图”系统。全面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干部学历变更系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系统等的建设和应用,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提升师生和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办公室、基教科、市装备中心、市教科院,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实施数字赋能教师行动。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及影响测评工作,提升城乡教师数字素养。利用数字化手段打破城际校际边界组建20个教师成长共同体依托50个名师工作室组建200 个骨干教师团队孵化500个乡村教师种子团队依托湖北教师管理服务平台,全过程伴随式记录教师入职、交流、培训等关键信息,实现教师信息大数据集成、一张网管理、智能化服务为教师晋级、评优评先等提供准确的评判数据。用足用好“老师来到我家里”数字化平台,助力各学段教师家访活动实施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责任单位:人事科、教师科、基教科、市装备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推进教育考试数字化变革。推进人工智能在命题组卷、考试评卷、考场检测等方面的试点应用。建设和应用好新中考机考服务平台,探索建设人工智能在考试管理、组织实施和评分等环节的深入应用。部署智能语音客服系统,提供高效智能的考试咨询服务,高质量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责任单位:考试院、基教科;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加大义务教育招生数字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升级、优化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流程,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申请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信息真伪,按政策条件和划片原则自动进行录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招生数字化和规范化,提升数字化治理效果(责任单位:基教科、统招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加快打造教育数字化样板

打造智慧教育区域和样板学校,培育一批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创建市级智慧教育实验4个、智慧校园标杆示范30所、中小学人工智能和创客教育试点学校30所,其中省级智慧教育实验1个、智慧校园标杆示范10所中小学人工智能和创客教育试点学校10。职业教育领域重点建设1个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开展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培育推广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30个。数字化赋能国际联合办学(班),支持襄阳市第二十四中学、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等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多学科、全覆盖、浸润式的中外协同办学(教学)模式。(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成科、市装备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提升师生数字素养

1.开展教育数字化领导力培训。推进与地方高校、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教育工程研究中心)以及电信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会同高校和电信运营企业举办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数字化专题培训班,提升数字化领导力。(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装备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实施教师素养提升行动。将数字素养纳入教师招聘和各级教师培训内容,开展教师全员科学素养、数字素养培训以及测评。(责任单位:人事科、市继教中心、市装备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提升学生数字素养。实施“百千万”工程“百所学校、千名教师、万名学生”参与的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数字校园示范校、创客教育工作室(中心)、创客教育导师引领带动作用,配齐配足活动器材,开齐开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等课程。常态化开展创客教育实践及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装备中心基教科、教科院,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教育数字化转型领导机制,统一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工作,加强教育数字化职能部门和技术支撑机构的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和新增投入,强化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购买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等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资金争取和筹措力度,调整相关项目支出结构,保障教育数字化经费投入,同时将数字化工作绩效作为下一年度有关项目经费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要统筹利用市场融资等多种渠道,通过合作共建、资源置换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教育数字化发展。

(三)加快课题研究

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专项课题研究,为制定教育数字化政策,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支撑。将教育数字化课题研究作为教育数字化转型时代教师必备专业素养,纳入教师考核范围。

(四)加强网络安全保障

开展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考核评价。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ipv6 规模部署和应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教育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及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教育数字化供应链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动态监测评价

充分利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教育数字化发展水平动态监测,并将教育数字化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完善督导反馈和激励机制,推进各县(市区)、各学校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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