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关于襄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通知,根据不同班型,本市制订了三级收费标准。其中,市区10人以下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不超过30元,县市不超过25元。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招生简章、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在规范收费行为方面,推动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发改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培训成本发生显著下降的,应及时降低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前,要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收费政策符合非营利性要求,保障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